河北景县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留智庙镇衔接工程EPC施工总承包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景县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留智庙镇衔接工程已由景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景县供热管网及配套设施留智庙镇衔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景发改投资(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筹资解决,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景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在留智庙镇建成区域铺设供热管网,主要包含铺设镇区主干管道长度.32km;铺设镇区支干管道总长度3.34km;在镇区预留三个热交换站,远期规划建设小区仅预留市政管道接口。招标内容: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计划工期:90日历天。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建设地点:景县留智庙镇。
2.2 招标范围:上述建设项目建设工程的深度设计、施工总承包、以及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完成并配合业主办理报建、报批、相关部门结(决)算审计、工程保修等有关本项目的全部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以下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和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人员要求:本项目的总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为(投标联合体的牵头单位)拟派往的负责人。拟派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需具备市政相关专业中级职称及以上资格。;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2家,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