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运大厦直饮水系统解决方案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竞争性谈判文件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运大厦直饮水系统解决方案采购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编号:CG·2024-河南省分行-办公室-134
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运大厦直饮水系统解决方案采购项目已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批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受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委托,中兴豫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运大厦直饮水系统解决方案采购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你单位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河南省分行营运大厦直饮水系统解决方案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直饮水系统深化设计,设备选型,设备的供货、运输、保管、安装、调试、缺陷处理、配合验收、人员培训、质保期服务及技术支持等全过程服务;
2.3交货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20日历天内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
2.4安装期:接到采购人通知后1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2.5质量要求:所供货物应为优质、全新产品并符合现行国家和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同时应满足工程创优标准;
2.6质保期:不低于1年;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成交人数量:1家;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供应商所投主机制水设备需具有省级以上或省级疾控中心出具的在有效期内涉水产品卫生批件;
3.3供应商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提供单独承诺函;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1年内连续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5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且连续三年未亏损;
3.6供应商须提供1个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业绩案例,提供合同首页及签署页复印件或其他书面证明材料;
3.7供应商没有处于破产、被责令停产、停业、投标资格被限制状态,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不良经营行为与重大违法行为(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8供应商须提供相关主体(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结果,在信用服务-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经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3.10一个品牌只允许一个供应商参加应答;若为代理商,则须提供品牌厂家针对本项目采购的专项授权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