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东营段临时用地复垦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东营段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SDGP370523000202402000236
(计划编号:37052300030910120240011)
本项目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东营段临时用地复垦项目,采购人为广饶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100%。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竞争性磋商。
一、工程概况:
采购人名称:广饶县水利局
采购人地址:广饶县乐安大街乐安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汇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营市府前大街65号东营财富中心
项目编号:SDGP370523000202402000236
(计划编号:37052300030910120240011)
工程名称:小清河防洪综合治理二期工程东营段临时用地复垦项目
磋商范围:施工蓝图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工程内容。
计划投资:952788.00元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工程地点:广饶县
渣土类型及数量:无
二、项目磋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供应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参与磋商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项目经理已承担一个及以上在建工程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发生变更6个月内的,均不能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磋商。供应商在参加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磋商时,应对磋商项目经理在建项目情况进行说明,并提交承诺书,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项目经理在建情况进行核实;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持有省级(含)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供应商所报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一人一岗,不得兼职;企业法定代表人、技术负责人不得担任本项目的项目部主要管理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