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一期)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已由霍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霍发改投资〔2023〕85号 批准建设 ,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资金+上级补助资金+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法人为霍山县水务局,招标人为霍山县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中心、安徽大别山水利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安徽大别山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霍山县农村饮水提升工程(一期)监理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25001002979
2.3 项目类型:服务类
2.4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诸佛庵镇、落儿岭镇、漫水河镇、上土市镇、太平畈乡、太阳乡、大化坪镇、佛子岭镇、与儿街镇共9个乡镇
2.6 建设规模:新建规模水厂1处、新建农村供水工程7处、改扩建农村供水工程9处,设计供水规模6700立方米/天,总投资约13000万元。本项目监理费约140万元。
2.7 计划工期:自招标人发出开始监理通知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预计共36个月,其中缺陷责任期24个月,工期360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图纸设计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住建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近5年内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工程投资额6000万元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
(3)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水利工程施工专业),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具有类似项目业绩(在类似业绩中担任总监理工程师);
(4)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牵头人为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成员方承担相应资质监理内容,并在联合体投标协议书中明确。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 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3)招标文件获取过程中有任何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工作时间:8:00至11:30分,14:30至17时30分)拨打电话:400-998-000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2024年11月5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 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电子交易系统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6. 1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5 日10时00分。
6.2 开标地点:霍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