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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4 数据编号: 6737358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公告

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已由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以《关于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实施方案的批复》裕水[2024]14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  ,招标人为 六安市裕安区水利局(裕安区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本次招标代理机构为六安市辉悦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项目名称: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
2.2 招标项目编号:E341503001002084
2.3 项目类型:工程类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5 建设地点: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境内
2.6 建设规模:裕安区供水保障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位于六安市裕安区石婆店镇境内,该工程项目包括自来水管网建设,加压站场站建设,机电设备购安、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 64630097.03 元。
2.7 计划工期: 360 日历天
2.8 招标范围: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9 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近  5年(自投标截止之日向前推算,以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落款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业绩(高标准农田除外),投标人承担施工的分包合同工程,不得作为类似工程业绩认定项目;
(3)项目具有经理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投标时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方职责分工、各方占比等内容。(网上登记、招标文件下载、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文件编制、电子签章、上传、现场解密等工作均由其牵头人负责办理,其他成员方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即可)
(2)联合体各方必须具备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及其他项目配备人员的委派由组成联合体的企业自行商定。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5)除招标文件特别说明外,联合体投标的类似业绩、奖项、评价等均可以共享,任何一方满足均可。
(6)联合体投标的双方资质资格证书、协议等原件的扫描件需编入投标文件。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公告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
4.2 获取方式:
(1)潜在投标人可通过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http://ggzy.luan.gov.cn)查阅招标文件。
(2)潜在投标人查阅招标文件后,如参与投标,投标人从六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免费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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