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泰山区地下老旧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泰山区地下老旧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泰山区地下老旧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二次)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泰安市泰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J-GC-20240919-01-01
2.2工程名称:泰山区地下老旧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设计服务(二次);
2.3 建设地点:泰安市泰山区建成区内地下管网;
2.4 建设规模:对泰山区建成区内地下老旧雨污管网进行提升改造60余公里(含清淤疏通、加固更换、补齐建设)。
2.5服务期限:根据招标人要求30日历天内完成并交付成果;
2.6 招标范围:泰山区地下老旧雨污管网改造提升工程的施工图设计;
2.7 质量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规范标准并满足招标人要求及项目审图需要;
2.8 招标控制价:150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供应商应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依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3.3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同时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