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漕坝至汤河口段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0-21-2024-0466
二、项目名称: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漕坝至汤河口段治理工程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含山县清溪镇境内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含山县水利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含山县环峰镇昭关西路33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含山县中小河流防洪体系补短板项目-含山县清溪河漕坝至汤河口段治理工程,项目位于含山县清溪镇境内。本次堤防加固范围包括清溪河下游段左右岸及汤河左岸,主要建设内容为:
(1)堤防工程:长22.26千米范围堤防加固,包括加高培厚、填塘固基、岸坡防护、防撞护栏、堤顶道路、截渗墙等;
(2)涵闸工程:15座穿堤建筑物加固,包括7座拆除重建,8座涵闸控制段重建,2座拆除复堤;
(3)桥梁工程:3座防汛交通桥建设等,另增加团结圩堤防草皮护坡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含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含发改投资(2022)73号),项目统一代码:2203-340522-04-01-387829。
3、投资规模:本工程审核投资为157545500.00元。
4、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工程的招标控制价(即招标人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编制的本工程的“最高投标限价”,下同)为89896780.71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
计划工期:2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4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8月10日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注册,并持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拟派技术负责人要求: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以上(含工程师)职称。
注:
(1)职称证书上的专业须为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若职称证书未体现专业,须提供其他能证明是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文件中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相关证明材料(如有),否则评委会不予认可。)
(2)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包括水利水电工程建筑、水利工程施工、农田水利工程、水电站动力设备、电力系统及自动化、水力学及河流动力学、水文与水资源、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水利机械等水利水电类相关专业。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交联合体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