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三明市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一期)七五路排水防涝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一期)七五路排水防涝工程已由尤溪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尤发改基[2023]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统筹,招标人为尤溪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明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三明市尤溪县;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招标项目投资额约20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尤溪县城区排水防涝系统工程项目(一期)七五路排水防涝工程施工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8549763元(其中含暂列金871941元;专业工程暂估价239000元)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