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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5 数据编号: 6743630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辽宁营口市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水管道伴热带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水管道伴热带配电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水管道伴热带配电工程AGZARKGGZHD241014162377招标人为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鞍钢中集(营口)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废水管道伴热带配电工程
2.2招标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招标范围及图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从本项目主变电所3楼低压柜敷设1根型号为ZR-YJLV-0.6/1kV(3×150+2×70)的电缆(路径与已敷设完成的废水管道一致),敷设长度约2300米(具体以实测数据为准),作为已敷设完成的伴热带电源线;
2 安装共计11个电源箱,带NTC测温传感器及温控器自动控制伴热带温度,每个电源箱为2根伴热带供电;
3 11个电源箱的主电源线路穿热镀锌穿线管,并固定在钢结构支架上;
4以上属PC工程项目,包括材料采购及施工,安装完成进行调试,满足伴热带自动控制性能要求,及供配电相关国家标准要求。
2.4本项目招标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

(1)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2)营业执照
(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
注册资金:200.0(万元)及以上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采购、施工相关业绩。(按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3.5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
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
其他要求:3.1基本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
(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近三年未发生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情况;
(3)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安全事故;
3.2资质要求
(1)安全生产许可证;
(2)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
3.3 财务要求:
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4 业绩要求:
至投标截止日,近3年内具有2个及以上类似工程采购、施工相关业绩。(按要求提供合同扫描件,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盖章签字页等内容)
3.5人员要求
施工人员要求:施工人数应满足现场工作需要,各级人员应具备类似工程施工作业经验的要求,安全管理人员具备国家颁发的相关证件。要求为施工人员投保国家规定的保险,第三方责任险,同时为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险,保额至少200万元人民币以上(提供相关证明),涉及到特种作业需要有特种作业相关证件,并在有效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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