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15 数据编号: 674424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乡村振兴示范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乡村振兴示范带”
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乡村振兴示范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已由长发改审批字(2023)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白山市生态环境局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分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鸭绿江乡村振兴示范带”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一期)
2.2 项目编号:hgzb-2024002
2.3 建设地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
2.4 最高限价:3429.6348万元。
2.5 建设内容:本项目的建设内容分为管网工程和处理站工程两部分,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6 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8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 年11月18日。
2.7 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8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类),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另须派出其他项目管理人员至少4 名(质量负责人 1 人,安全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1 人,材料员 1 人) 提供岗位证; 以上所有人员应是《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有效登记公示的人员,并提供 2024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带二维码可查询且不需任何验证方式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所在地不能提供带二维码的社会保险证明资料,须提供具体查询和验证方式。
3.3 财务要求:近三年(2021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审计报告,如公司为 2023 年 12 月 31 日以后成立的需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公司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4 业绩要求:近 3 年(2021 年-2023 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工程业绩。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企业参与投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