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邢台市南和区国道G340至东辛寨供排水管网提升项目(供排水工程) 已由 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 以 南行审立项字【2023】201 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邢台市南和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补助、区财政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券 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邢台市南和区国道G340至东辛寨供排水管网提升项目(供排水工程)
2.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邢台市南和区
2.3建设规模:
给水工程:在梅园路路西侧新建一道 dn400mm 给水管道,管道距离道路中心线以西19m。采用明挖方式施工。
排水工程
污水:梅园路污水自南向北,再沿中兴大街北侧边沟敷设一道 d800 钢筋砼污水管道,排入邢青公路现状 d1000 污水管道。
雨水:梅园路新建雨水管道两道,分别位于设计道路中心线东西两侧14.5m 平行位置处。收水范围为道路红线及两侧规划相应范围内雨水。(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4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经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6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
3.3财务要求: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2021年--2023年(成立不足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4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
3.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需提供近一年的养老保险,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潜在投标人登录“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补遗、修改等文件,潜在投标人如未及时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的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或不利于中标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24年10月16日00:00分至2024年10月22日23:59(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05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E招冀成平台(
http://www.hebeibidding.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投标文件不能打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投标客户端及CA为投标文件加密。若由于投标人未按要求递交电子投标文件而导致投标失败,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