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吉安市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洋溪镇)1标段、2标段公告
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洋溪镇)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洋溪镇)已由吉市农字【2024】121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安福县洋溪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中央、省级财政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面向国内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
2.1招标单位:安福县洋溪镇人民政府
2.2工程名称:安福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洋溪镇)
2.3工程地点:安福县洋溪镇窑家村、枧田村、塘里村、田里村、桥头村
2.4工程总造价:约826.17万元
2.5标段划分:2个标段
2.6工期:130日历天,计划开标日期:2024年11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3月20日
2.7资金来源:中央、省级财政资金
2.8招标内容: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他配套工程。
2.9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合格及以上标准
3、对投标企业及建造师的资质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根据《关于印发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24】7 号)要求: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日内有效。
查询路途:进入“信用中国”官网→在右上角的“查询”端口输入企业名称→点击企业名称进入企业页面→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下载并生成《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8)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任建造师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材料原件。拟派建造师应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吉市管办字【2018】5号)文件执行。
(9)根据吉府办字【2021】39号文,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需提供工伤保险参保承诺和无拖欠农民工工资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