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内江市资中县和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示范项目-农村风貌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次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资中县和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示范项目-农村风貌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资中县和美乡村人居生态环境改善示范项目-农村风貌改造项目(二期)(第二次) (项目名称)已由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资发改投资【2023】3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资中县美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资中县美乡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资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资发改招标【2023】24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华标鼎忆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资中县区域内。
2.2建设规模:包括土坯房、危旧房整治1893户,房屋外立面及内部改造2256户,入户道路改建1.5公里,农耕古村落修复及周边环境打造2.5万平米,垃圾、公厕、污水处理等其他附属配套设施建设。
2.3计划工期:建设工期为2024年11月-2025年10月(共365天);
设计服务期为2024年10月-2024年11月(共60天)。
2.4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工作直至竣工验收及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部工作。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规程规范和标准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1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总投资不低于12000万元的建筑工程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年 月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0(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
?无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