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泰安市东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新湖镇环境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东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新湖镇环境整治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项目编号:SDGP370923000202402000196
原公告交易编号:DP-ZC-20241009-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东平县2024年中央财政水库移民扶持基金新湖镇环境整治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
更正内容:
(一)申请人的资格要求变更为: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或组织合法经营权的凭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