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涪陵区易家坝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设计答疑补遗文件
涪陵区易家坝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设计
答疑
(一)
各潜在投标人:
现就“涪陵区易家坝片区排涝通道建设工程设计”作出如下答疑、通知:
答疑澄清部分
质疑
一、3.7.5编制要求中:《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若超过200页,是否废标?
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5编制要求中:《设计方案》原则上不超过200页,但不得将页数作为评审因素。
质疑
二、关于纸质投标保函提问一:本项目对纸质投标保函要求:开立人“应当是具有相应资格的银行、保险机构、融资担保公司,其信用资质、履约能力、担保能力、赔付流程、安全保密等应符合工程保函业务条件”。请问如果融资担保公司(目前市场上开具纸质的投标保函有:重庆交通融融资担有限公司、重庆宏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双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涪商融资担保有限公司、重庆不动产融资担保)都有点遐思存在“限制高消费、被执行人、经营异常、终本案件、股权冻结、股权出质等等”六种情况的一种或多种,是否符合上述要求?
如果使用具有这六种情况之一的融资担保公司出具保函参加投标,是否有效?
提问二:以上五家(宏耀担保、双业担保、交通担保、涪商担保、不动产担保)或其他家开具的纸质保函落款处的法定代表人签名(格式要求是本人手写签名)请问“盖法人签字章”不是手写签名的投标保函是合格有效?是否满足形式评审合不合格?
非法人亲笔签署是否有效?
答:纸质投标保函应合法合规,符合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金融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