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漳州市南靖县梅林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南靖县梅林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靖县梅林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由南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靖发改审〔2024〕79 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靖县梅林镇人民政府, 建设 资金来源申请上级以工代赈投资补助,不足部分由项目建设单位多渠道筹措解 决,招标人为南靖县梅林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南靖县梅林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现状水泥路道路白改黑,共计 1560.512m,约改造沥青 路面 6226m2。新建农村道路 204.760m,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路面宽度 3.5m, 路基宽度 4.5m。新建生态步道 1393m 并沿步道边增设休息平台 3 处,采用 卵石路面,步道宽度 2.0m。对现状水沟进行除杂清淤,共约除杂清淤水沟 148m 对梅林镇区电力、通信线缆进行整治改造,共计新建通信排管 20009m、 电力排管 3122m。望梅山景观提升改造,如场地整理、绿化补充、增设标识 系统、垃圾桶、座椅、网红打卡点等等。根据镇区现场情况,据实增设垃 圾屋、仿木栏杆、石桌椅等;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南靖县梅林镇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造价资料所列指 的范围、招标文件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答疑、澄清、修改或补充说明 等所含内容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 市[2014]159 号}规定: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 2500 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 1000-3000 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的项目负 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 6969976 元(其中含暂列金人民币 330000 元),发包价为人民币 6305978.40 元(其中 含暂列金人民币 330000 元)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15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 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等相关规范的合格及以上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 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