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沧州市吴桥县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吴桥县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桥县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已由 吴桥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吴发改招标核准2024-10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吴桥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吴桥县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吴桥县排涝能力提升项目监理2、建设地点:吴桥县3、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渠道清理整治210.66km,改建40座阻水涵洞。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监理周期: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及保修阶段结束止。
6、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水利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及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1.3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水利工程施工专业)和工程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监理工程师;
3.1.4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拟委派本项目的主要人员不得少于7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在内),其中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少于3人,应具备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应包括水利工程施工专业、水土保持工程施工专业、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专业,可一人多证),监理员不少于3人;
3.1.5其他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满足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为小微企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0-16 09:00至2024-10-23 0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1-0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
7. 其他公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