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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6 数据编号: 675161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2024年机电设备定点维修项目项目公告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2024年机电设备定点维修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比选范围: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所辖污水处理厂及泵站的所有机电设备的零星维护维修,单次设备维护维修费用不高于30000元,全年累计维修费用不超过30万元。
2.2地点: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石柱污水处理厂下属污水处理厂及泵站。
2.3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或累计维修费用达到30万元。
2.4服务要求:接到比选人设备维修通知后及时响应并1小时内(镇级厂可延长至3小时)到达现场进行作业;
2.5质保期:每次机电设备修复后提供不低于6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具备开具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3.2 投标人须承诺在接到比选人设备零星维修通知后1小时内响应,1小时内(镇级厂可延长至3小时)赶到现场进行维修(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3.3 投标人需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7月至2024年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即可。
3.4 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本企业“基本信息”栏,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投标人从2020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今,至少承接过一个污水处理厂的设施维修、改造项目类似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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