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响水县2024年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不见面谈判
响水县2024年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不见面谈判)
(本项目由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响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仅代采购人发布公告,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项目概况:
响水县2024年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响水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xiangshu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 月22 日9 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参照《政府采购法》及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第74号令]相关规定,响水县惠清水务发展有限公司对“响水县2024年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实施采购,欢迎符合相应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谈判,具体事项如下:
项目编号:XSX-GQCG-202410041
项目名称:响水县2024年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563.93万元
最高限价:1533.61万元,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标。
采购需求:响水县2024年农村水环境治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在采购人或监理单位发出开工令后50日历天内完成全部采购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并验收合格后交付甲方使用。
质量标准:合格,产品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质量符合各项技术标准、国家环保要求和国家强制性标准。
质保期限:整体免费质保期不少于3年,从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时提供书面声明。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企业。投标时,投标文件中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彩色扫描件。
(2)如果授权委托代表参加投标的,必须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只需提供身份证明。
(3)投标人未被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只接受产品生产厂家参与竞争性谈判。
三、获取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