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2024年塔城南路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工程总承包公告
塔城地区乌苏市2024年塔城南路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 工程总承包
( 65420024092700117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塔城地区乌苏市2024年塔城南路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 工程总承包(文号:塔城发改投资【2023】92号、塔地发改项目【2024】93号)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乌苏市城市管理局,项目总投资2500.0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
2.项目规模: 新建供热管网2X8475.9米,管径DN250-DN500,管道材质为Q235B螺旋埋弧电焊钢管,配套相关附属设施。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420024092700117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乌苏市2024年塔城南路供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设计-施工-运营) 工程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协助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包括:后期运营管理服务及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运营期为十五年,具体详见运营合同。
工期要求: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1月13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0日
总工期: 412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1.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1.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须满足以下要求其一即可: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须满足: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4)运营单位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的证明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