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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6 数据编号: 675349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安徽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一、项目名称: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特许经营项目(二次)
二、
招标人:芜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三、招标内容
1.项目内容:芜湖市滨江污水处理厂二期设计规模6万m3/d,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预处理构筑物、AAO反应池、二沉池配水井及污泥泵房、二沉池、二次提升泵房及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深床滤池及消毒池、出水泵房、鼓风机房、加药间、生物除臭装置、变配电间、储泥池、脱水机房、综合楼等;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的特许经营模式,本次招标项目特许经营者,由中标特许经营者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拥有项目特许经营权,通过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约定项目公司在一定期限和范围内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本项目并获得收益,并在期满后无偿移交政府;建设地点:芜湖市弋江区;建设规模:项目设计规模6万m3/d,总投资约36949.88万元。
2.项目合同估算价:151700000.00元(项目建设期政府投资支持金额最高投标限价,非项目投资)。
3.项目资金来源:中标特许经营者自筹+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方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下同)资质要求: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专业及级别)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 无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单位数量(含牵头人)≤3家,联合体各方在项目公司均须占股,且各自所占股权比例应≥10%。
(2)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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