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徐州市新沂市阿安河治理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新沂市阿安河治理工程已由江苏省水利厅以《省水利厅关于准予新沂市阿安河治理工程初步设计的行政许可决定》(苏水许可 (2024)27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以上投资及地方配套,已落实。项目法人为新沂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人为新沂市水利工程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徐州市通源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新沂市境内。
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河道疏浚6.04千米,堤防加固4.72千米,岸坡防护3.12千米,拆建节制闸1座、泵站1座、地涵1座,新建涵洞2座,新建防汛道路4.5千米等。
工程总投资:4801.39万元。
2.3本合同项目监理范围:
新沂市阿安河治理工程施工期(含水保、环保、征迁)和缺陷责任期监理,以及机电、电气、金属结构设备监造监理。
相应监理费用概算金额:90.89万元。
2.4本合同项目监理服务期限:施工期14个月,缺陷责任期12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
(1)资质证书:具备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0月1日至今(以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工程总投资不小于1500万元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工作;业绩证明材料以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合同工程完工(或竣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为准,三者必须同时具备。
(3)财务要求:/
(4)总监理工程师要求:①具有工程类高级技术职称证书,②水利部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 ③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
(5)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6)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7)其他要求:被各级政府信用管理部门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包括自然人和单位),在失信记录解除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查询的信息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
从2024年10月17日至2024年10月24日(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获取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之前完成如下工作:
4.1.1到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相关下载(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相关下载)办理数字证书(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投标单位—水利工程—信用信息平台)建立、更新企业信息库(有关证书证件和业绩证明等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录入、更新)。
4.1.2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登录—投标单位—水利工程),按照交易平台要求完成本项目有关投标信息填报。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4.2获取招标文件
4.2.1 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使用单位数字证书登录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窗受理、—网通办”综合服务系统—投标单位—水利工程)免费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11月8日9时00分。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应当现场递交的投标文件(线下文件,详细要求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7.3
(3)项,只适用于现场开标模式),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
√不见面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通过交易平台递交。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7.2资格评审标准:具体要求详见本公告第3款“投标人资格要求”
7.3评标基准价的计算方法:
评标采用基准价“S”计算方法
S=T×A%+B×(1-A%)
S—评标基准价;
T—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
A—招标人最高投标限价在评标基准价中所占的权重系数,A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A值的取值为60、65、70;
2、B值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