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供热锅炉房及外网提升改造项目公告
2024-11-07 10:00:00.0 报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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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供热锅炉房及外网提升改造项目
( 65052224091900273001)
一、招标条件
本 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供热锅炉房及外网提升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编号:65052224091900273001)已由伊发改投资【2024】251号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县财政资金,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825.0 万元,招标人为伊吾县盐池镇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伊吾县
2.项目规模: 新建热水炉锅炉配套2台(含设备基础)、引风机2台(含设备基础)、鼓风机2台(含设备基础)、炉排减速器2台(含设备基础)、仪表阀门2组、铁板除渣机2套、全自动软化处理设备1组、20立方煤仓2台;更换锅炉房一网循环泵1台、更换锅炉房 dn80保温管 300米,更换锅炉房车库内散热器12组;1#、2#换热站玻璃钢水箱更换为不锈钢水箱,2#站新增105kw补水泵1台;更换部分管道及阀门,管沟及地坪开挖并恢复。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052224091900273001001
标段(包)名称: 哈密市伊吾县盐池镇供热锅炉房及外网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范围: 新建热水炉锅炉配套2台(含设备基础)、引风机2台(含设备基础)、鼓风机2台(含设备基础)、炉排减速器2台(含设备基础)、仪表阀门2组、铁板除渣机2套、全自动软化处理设备1组、20立方煤仓2台;更换锅炉房一网循环泵1台、更换锅炉房 dn80保温管 300米,更换锅炉房车库内散热器12组;1#、2#换热站玻璃钢水箱更换为不锈钢水箱,2#站新增105kw补水泵1台;更换部分管道及阀门,管沟及地坪开挖并恢复。本项目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含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含)以上且同时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
3.投标其他条件: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且同时需具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锅炉安装)资质 ;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3、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的市政公用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类似市政公用工程业绩是指:总合同金额不低于35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工程竣工验收表))注:业绩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新设立企业参与市政工程施工招投标时不评价企业业绩,只对项目负责人业绩作出要求(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同企业业绩要求,且相关证明材料须显示为同一人业绩,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财务要求: 提供投标人(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