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技术改造项目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氧化沟曝气系统技术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地址:比选人指定位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丰都污水处理厂所属庙嘴污水处理厂)
2.2规模:见第五章
2.3期限: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完成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国内注册,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2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3.4、人员要求(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和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1)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安排专门的技术负责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具有工程类或市政类中级及以上职称(附身份证、职称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2)现场至少配备1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现场日常安全管理,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3.5其他要求:
(1)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2)必须保证施工过程中不停产安装。(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投标人须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3月(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提供的养老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无需提供。
3.8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9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