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排水管道修复改造项目(一期)(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招标公告(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排水防涝设施改造工程-排水管道修复改造项目(一期)已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以泉开管经(2024)64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政府专项债,招标人为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园区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诚信招标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总造价约为998.1222万元,对无名路2、无名路4、康泰路、和泰路、崇闽街、凤池路、崇尚街、兴泰路、崇益街、崇惠街、崇敏街、庆泰路、崇祥街、善丰路、崇宏街等15条路进行雨污水管道修复和混接点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系对无名路2、无名路4、康泰路、和泰路、崇闽街、凤池路、崇尚街、兴泰路、崇益街、崇惠街、崇敏街、庆泰路、崇祥街、善丰路、崇宏街等15条路进行雨污水管道修复和混接点改造,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998.1222万元,排水管最大管径600毫米;;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约998.1222万元,,排水管最大管径600毫米;;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9981222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所有项目的施工应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2.6. 标段划分(如果有):一个标段;2.7. 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并达到合格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