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州县广至藏族乡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卓园村、洮砚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瓜州县广至藏族乡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瓜州分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6日09:00时(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FCG[2024]130号
项目名称:瓜州县广至藏族乡推动农村环境整治卓园村、洮砚村污水处理站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2.177358万元
最高限价:92.177358万元
采购需求:在洮砚村安装处理水量为30m?/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在卓园村建设污水处理站并安装处理水量为30m?/d的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一套,完成场地硬化、地上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满足招标文件的具体要求:
(1)营业执照: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2)财务状况:提供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纳税证明: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任意一期企业缴纳税收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的免税证明文件);
(4)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单位,提供成立至开标前的社会保障资金证明;
(5)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人员要求:承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资料员(1人)、机械员(1人),以上人员必须专人专职不得相互兼职,且具有有效的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持有新版带二维码的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人员可不再提供安全员岗位合格证书)。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7)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供应商须提供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记录: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