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宝鸡市千阳县冯坊河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千阳县冯坊河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RH招字【BJ20240802-2】号)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宝鸡市,千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千阳县冯坊河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已由千阳县水利局以千水政发(2023)2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省级水利发展资金,招标人为千阳县水土保持工作站。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千阳县冯坊河流域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涉及张家塬镇寺坡村、北坡村和城关镇红升村。主要建设内容为:①工程措施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规划土坎梯田64.92hm2,修建生产道路806m,透水砖步道331m,挡水堰1座,保土耕作173.65hm2,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化肥减施面积27.57hm2,农药减量化布设太阳能杀虫灯40个,人居环境整治工程规划村庄排水渠3916m(其中新建896m,拆建3020m),墙壁宣传画256m2,村庄放置户外分类垃圾桶60个。②林草措施规划栽植乔木林134.99hm2,行道树绿化5.5km,坡面景观绿化9480m2,人工湿地3.5hm2。③封育治理措施规划封禁715.38hm2,补植苗木11972株,封禁网围栏0.791km,封禁牌3个,管护人员2名。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监理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监理标段)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监理经验;
3、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
4、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