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设备维护检修及飞灰螯合打包服务(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设备维护检修及飞灰螯合打包服务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 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 自有资金,现对 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设备维护检修及飞灰螯合打包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为主的专业垃圾处理公司,本项目设计处理垃圾总规模为1500吨/日(2×750吨/日),年处理生活垃圾总量为54.75万吨;采用垃圾全量焚烧工艺,配置2×750吨/日机械炉排焚烧炉和2×15MW可调抽凝汽轮发电机组,烟气净化采用“SNCR+半干法(高速旋转雾化反应器)+干法(熟石灰)+活性炭吸附+布袋除尘”的组合工艺技术,配套渗滤液处理系统设计日处理能力400t/d,渗滤液处理系统工艺为“预处理+UASB(厌氧反应器)+MBR(反硝化+硝化+外置超滤)+两级反渗透(一级STRO+二级卷式RO)”,其中外置超滤设计日处理能力200 t/d 2套。于2020年11月正式投产,每天24小时连续运行,每条焚烧线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
2.招标范围
2.1 招标内容和范围:
2.1.1维护检修及飞灰螯合打包服务主要设备设施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
2.1.1.1 垃圾接收、储存系统及附属设施:进厂门岗地感设备、自动道闸设备、摄像监视系统、射频读卡系统、红绿灯及语音提示系统、汽车衡系统、植物喷淋除臭系统、栈桥及防护栏杆、垃圾卸料门、风幕机、垃圾大厅地锚、垃圾坑排水及输送系统、渗滤液收集输送系统、渗滤液加热回喷系统、垃圾坑廊道及渗滤液泵房抽送风系统、有毒有害气检测及报警监控系统、垃圾坑内电气及照明设备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2 起重设备系统:垃圾吊、渣吊、液压抓斗、各区域行车、轨道、电动葫芦、卷扬机、叉车使用及维护保养、升降机等全厂起重设备及相关系统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3 余热锅炉系统:锅炉本体及辅助附属系统、启动锅炉系统、热力管网系统、给水管网系统、疏水管网系统、排污系统、排空系统、激波吹灰系统(含利用便携式吹灰器进行烟道清灰)、空气预热系统、加药系统、压缩空气系统、保温及内衬耐火材料、锅炉钢结构及护栏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4 焚烧炉系统:焚烧炉本体及辅助附属系统、液压系统、干油润滑系统、送/引风系统、冷却风系统、密封风系统、锁气器系统、沼气燃烧系统、焚烧炉输灰与输渣系统、焚烧炉渗滤液收集、输送与回喷系统、辅助燃烧系统、焚烧炉钢结构、炉墙、膨胀节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5 烟气处理系统:喷雾塔及辅助附属系统、雾化机及辅助附属系统、布袋除尘器及辅助附属系统、除尘输灰系统、灰仓、斗提机、刮板机、飞灰固化系统、石灰浆及干粉系统、活性碳系统、SNCR系统、烟囱、压缩空气系统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6 灰渣处理系统:炉渣收集处理系统、炉渣行车、抓斗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7 飞灰固化处理系统:飞灰输送、贮存、固化处理、转运、装卸及打包机、装卸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8 水处理系统:厂外取排水系统(包括进水及排污管路、电力控制及通讯系统设备)、厂区内工业水管网系统、循环水系统、冷却塔及管网系统、生活水管网系统、雨水管网系统、污水管网系统、除盐水制水系统、室内外消防系统、厂区内全部取样系统、厂区内全部加药系统、排水系统、化验室设备、中水处理系统、汽水集中取样系统、集中换热站及其管网系统生活污水一体化处理系统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9 渗滤液系统:预处理系统、一体化预处理系统、厌氧系统、硝化反硝化系统(含清理池底)、超滤系统、两级反渗透系统、剩余污泥处理系统、臭气处理系统、沼气处理系统(含双膜气柜、放散火炬等)、浓液及污泥回喷系统等相关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10 汽轮机系统:汽轮机本体及辅助附属系统、热力系统、调速保安系统、TSI、液压控制系统、调节及润滑系统、抽真空系统、凝结水系统、回热抽汽与供热系统、汽封系统、疏水系统、供油系统(含滤油机等辅助设备)、除氧给水系统、外供工业蒸汽系统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11 电气系统:发电机系统(包含励磁系统)、直流系统、属鞍山市三峰环保发电有限公司管辖的66kV输配电系统、10kV输配电系统、低压厂用电系统、柴油发电机系统等及其附属设备、继电保护系统、电力计量系统、调度监控系统、生产照明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
2.1.1.12 仪控系统:全厂各类仪器、全厂各类仪表、通讯系统、UPS系统、监控系统、全厂检测、全厂消防控制系统、全厂计量等系统设备设施及辅助附属设备,包含对设备及仪表第三方外检队伍的配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