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清水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库竞争性磋商公告
清水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库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清水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库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凯里市金山大道1号A幢21层07号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0月28日上午10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HSD-2024KC-013
项目名称:清水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库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清水江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物资库
数量:1批
采购预算金额:75.33万元
最高限价:75.33万元
资金来源:其他资金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供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参与本项目投标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条件提供以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体要求: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注: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因其行业特殊性,取得营业执照的分支机构可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本项目投标,但总公司和分支机构不能同时参加同一项目的招投标活动,招标文件中涉及的“法定代表人”在前述特殊行业中即对应为“分支机构负责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度公司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需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免税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自行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