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3213010313108054003001
宿迁豫新港口有限公司的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项目已经宿迁高新备〔2023〕16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宿豫区江山大道六号西侧。
1.2 工程规模:对地块范围内的污染土壤进行清挖、基坑支护、积水处置、土壤转运、水泥窑协同处置、回填、平整,修复土方量约19.1万立方米,并对地下水污染物超标倍数较高点位进行源消减等。
1.3 工 期:100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的10%作为预付款(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等额的银行保函),工程通过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效果评估并移除江苏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付至合同价款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作为质量保修金,满一年后付清余款(无息)。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原豫星化工公司地块污染土壤治理修复及地下水管控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两阶段),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评分细则如下(具体评标方法请从附件中下载):
3.1第一阶段技术文件评审(18分)
选择商务技术文件得分汇总排前几名的投标人(有效投标文件≥12家的,取前9名;有效投标文件9-11家的,取前7名;有效投标文件5-8家的,取前5名;有效投标文件<5家的,全部进入)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商务技术标得分带入第二阶段。
3.1.1技术标评审(16分)
3.1.2投标人业绩(2分)
3.2第二阶段 报价文件评审(82分):仅针对进入第二阶段的投标文件进行。
ABC合成法。评标基准价=(A×50%+B×30%+C×20%)×K;A=招标控制价×(100%-下浮率△);B=在规定范围内的评标价除C值外的任意一个评标价,在初步评审后由招标人代表在有效评标价中随机抽取;抽取方式:若评标价在 A 值的 95%(及以上)范围内,则该类评标价不纳入B 值抽取范围;若在A 值的 95%-92%(含)、92%-89%(含)范围内,则在两个区间内各抽取一个评标价,与在A 值的89%以下至规定范围内的其他评标价合并后作为B值抽取范围。若按上述办法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 C 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规定范围内:评标价算术平均值×70%与招标控制价×30%之和下浮 25%以内的所有评标价;若按上述办法仍未能抽取B值,则在规定范围内的任意一个评标价(除C值外)中随机抽取B值; C=在规定范围内的最低评标价; 规定范围内:所有评标价。下浮系数K取值范围为 95%、95.5%、96%、96.5%、97%、97.5%、98%;下浮率△取值范围为12%、13%、14%、15%、16%、17%、18%、19%、20%;K、△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招标控制价和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后参与计算和抽取,本工程应扣除的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为0元。说明:
1、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扣除专业工程暂估价(含税金)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 1%的所扣分值为 0.5分,每高 1%的所扣分值为0.6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数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