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方关于选聘《江边乡新田水库至老村、布温村灌溉水利渠道修复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东方市江边乡人民政府
关于选聘《江边乡新田水库至老村、布温村灌溉水利
渠道修复项目》结算审核单位的公告
我乡实施的《江边乡新田水库至老村、布温村灌溉水利渠道修复项目》,该工程为政府投资项目,目前该项目已完成竣工验收工作,现需选聘项目结算审核单位,具体如下:
一、项目概况
江边乡新田水库至老村、布温村灌溉水利渠道修复,项目施工合同价约为163.81万元。
二、选聘范围
江边乡新田水库至老村、布温村灌溉水利渠道修复项目结算审核服务。
三、控制价
造价咨询服务收费参照琼价协〔2020〕01文件具体标准计取,报名人以下浮形式对本项目服务予以报价,报价函格式自拟(注明下浮率,下浮率浮动为0-20%)。
四、报名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配备符合行业要求的技术人员。
4.2信誉要求:
4.2.1投标资格没有被取消、暂停;没有处于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骗取中标行为(指的是〈招标投标实施条例〉规定的骗取中标且情节严重的行为)和严重违约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