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祁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公开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祁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已由黄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黄发改行审【2023】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祁门县农业农村局,招标人为祁门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祁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EPC)
2.2项目编号:HJQGC2024G050
2.3建设地点:祁门县
2.4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祁门县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项目,其中包括种植业污染防治工程5个项目点(农田3个、茶园2个);畜禽水产养殖污染防治工程5个项目点(畜禽养殖4个、水产养殖1个);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秸秆资源化回收利用、大食物产业园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农业包装废弃物收集);区域农业面源污染在线监测系统3套;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项目投资约5000万元。
2.5计划工期:总工期240日历天。其中签订合同后45日历天内完成深化施工图设计并确保通过施工图审查。图纸审查合格后195日历天内完成项目的施工(包括设备的购置及安装);
2.6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范围内的农田面源污染防治工程分别为:
(1)祁门县安凌镇芦荔村农田、星星村农田、琅丰村农田;祁门县渚口乡伊坑村茶园、安徽省祁门红茶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茶园;
(2)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程为:祁门县深山源家庭农场、黄山市大山农牧科技有限公司、祁门县历口镇凤泽家庭农场、祁门县历口镇好多鸡家庭农场;(3)水产养殖污染处理工程:祁门县渚口乡樵溪村樵溪泉水鱼养殖有限公司;
(4)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收储中心、大食物产业园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农膜及农药废弃物收集中心;
(5)农业面源污染在线监测系统;
(6)其他附属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初步设计。
中标人应承担的具体工作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设计:完成项目初步设计后的深化优化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应配套服务;
(2)采购:完成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运输、储存、交货和安装调试;
(3)施工:承担本建设项目经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施工图图纸内全部工程的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调试及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及其他相关服务。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2.8质量标准:合格
2.9招标控制价:5000 万元。
2.10项目性质:生态环保工程类
2.11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
3.1.1设计资质:满足以下之一:
(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 /
3.3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1)本项目拟派项目总负责人(总承包项目经理)由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担任。
(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环保类或农业类或市政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或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
(3)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和有效的建造师注册证书,且符合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规定。
(4)其他: /
3.3信用要求
投标人(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以下失信情形(行政主管部门已经做出暂停、停止、撤销等处理决定的除外):
(1)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