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炉霍县老水厂改扩建项目公告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炉霍县老水厂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炉霍县老水厂改扩建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炉发改【2022】170号、炉发改【2024】10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其他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及地方配套(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炉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炉霍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炉发改【2022】17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伍仁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炉霍县新都镇。
2.2 工程内容及规模:改扩建管理用房924.12平方米及设施设备。
2.3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炉霍县老水厂改扩建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1、独立法人资格,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