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十九)(朝阳区管庄乡、东坝乡)(全过程工程咨询)监理招标公告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十九)(朝阳区管庄乡、东坝乡)(全过程工程咨询) 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第二批央企在京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标包十九)(朝阳区管庄乡、东坝乡)(全过程工程咨询) 已由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京老旧办发【2024】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中央) ,出资比例为 政府补助360元/M2,其余资金企业自筹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监理与相关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建设地点 管庄乡、东坝乡
2.2 本工程建设规模 总改面积为175681.21平方米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29981.46 (万元)
2.3 本工程计划工期 455 日历天
2.4 本工程招标范围 北京市朝阳区管庄东里2-5号楼、7号楼、8号楼、10-18号楼、20-27号楼、29号楼、31号楼、33-39号楼、44-49号楼、52-57号楼、59-64号楼、208平房、32号楼、42号楼、58号楼,以及朝阳区红松园1号院内人工晶体小区1-10号楼涉及节能综合改造、屋面防水改造、楼内给排水管线改造、架空线入地、综合配网改造、公共门窗更换等的:
(1)工程设计服务(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2)工程监理服务;
(3)工程造价咨询;
(4)其他(项目体检)。
2.5 其他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与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1.设计类似项目(满足其中一项):
(1)近五年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或单个合同投资额在5000万元(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或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或城市更新项目设计业绩;
(2)近五年投标人承接过包含设计的全过程工程咨询类业绩。
2.工程监理类似项目(具备其中一个业绩即可):
(1)近五年投标人承接过单个合同项目建筑面积在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业绩;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