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宿州市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公告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EP-LBGC202408501)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初步设计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灵璧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灵璧县城区排水防涝管网建设和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灵发改审批(2023)16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人为 灵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点: 宿州市灵璧县 。
2.2建设规模: 新建和改造DN300-DN1000排水防涝管道约69公里及老旧小区相关附属设施等,对老旧小区现有的污水管网进行改造处理,其中新建雨水管约50公里:改造雨水管网约19公里。新建雨水检查井1679座、环保型雨水口及雨篦 2300个、截水闸门26个、传输泵站 13 座、雨水沉泥井690座,提升改造雨水检查井73座等。
2.3计划工期: 合同签订后 60 日历天内完成全部服务成果内容。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工作的工程勘察、测量、初步设计和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审查、协助业主完成初步设计文件的报批工作、其他应由中标单位完成的相关工作(具体设计范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5标段划分: / 。
2.6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现行有关法规、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满足国家对各阶段设计深度的要求,设计文件、资料必须通过招标人和有关部门的审查 。
2.7招标控制价: 270万元 。
2.8其 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须同时满足:
(1)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2 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