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38-40标段招标公告
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38-40标段招标公告
兴公资交易[2024]其他(公开)017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38-40标段已由兴安盟农牧局以 兴农牧发[2024]533号、兴农牧发[2024]534号、兴农牧发[2024]538号 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扎赉特旗农牧和科技局,项目资金来自国债资金、自治区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兴安盟扎赉特旗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38-40标段
标段名称:
1)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巨力河村1.10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38标段;
2)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模范屯村1.3237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39标段;
3)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四方城村5.2300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增发国债项目(补充设计)第40标段。
2.2 建设地点:兴安盟扎赉特旗巴彦高勒镇。
2.3 建设内容:第38标段1.1000万亩;第39标段1.3237万亩;第40标段5.2300万亩;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招标控制价:
第38标段:275.4094万元
第39标段:144.1678万元
第40标段:488.4712万元
2.5 施工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6 工程质量:符合国家及行业标准。
2.7 计划工期: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30日,共15日历天。
2.8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是本企业注册的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施工员、材料员、质量员、资料员各1名,具备有效期内的岗位证书,安全员1名,安全员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C类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