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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18 数据编号: 6772011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住岐水吉水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住岐水
吉水段综合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住岐水吉水段综合治理工程由吉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基)核字【2023】04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和县财政配套,招标人为吉水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项目部,招标代理机构为万河建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江西省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住岐水吉水段综合治理工程
2.2 建设地点:吉水县八都镇、双村镇
2.3 招标规模:施工标招标控制价21219907.11      元。
2.4 计划工期:约 365  日历天。
2.5 招标范围及内容:本工程位于八都镇、双村镇、建设内容为挡土墙、生态护岸、两岸生态挡墙、水保工程等及其他工程、护岸长14.391KM。(具体以招标工程量清单为准)
2.6 标段划分:1 个施工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A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 3 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 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 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并提供无在建情况声明函)
(7)投标单位拟派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需提供社保证明,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近 6 个月, (指开标前 6 个月,不含开标当月。按规定到龄不需缴纳社保的除外),退休人员担需提供退休的有关证明材料原件。严格按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规范公职人员参与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活动的通知》 (吉市管办字【2018】5 号)文件执行。
(8)根据(吉市管办字[2024]7 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应当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加盖单位公章作为资格文件在投标文件中体现,信用报告生成日期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7 日内有效;未提供上述规定的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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