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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1 数据编号: 6776514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三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已由隆尧县行政审批局以隆尧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隆尧县东方污水处理厂扩容及再生水管网建设项目施工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隆经开批投资[2024]3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隆尧县东方食品城项目建设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建设规模:一标段:敷设裕华路、迎宾路、兴龙路、锅炉厂路、友谊路、滨河路、莲白路、纬四路再生水管道及恢复工程;二标段:敷设滨河路、莲白路、纬三路、纬四路、经五路、经六路再生水管道及恢复工程;三标段:新建调节池、气浮池、生化池、二沉池、磁混凝沉淀池、污泥脱水机房(含贮泥池)、除臭系统、一期MBR改造等,扩容后规模由4.0万m3/d提升至5.0万m3/d。
2.1.2建设地点:位于隆尧县东方食品城滨河路南侧,北盐池路北侧,王家庄村东侧1900米处;再生水管线敷设纬三路、莲白路、纬四路、滨河路、兴龙路、迎宾路、友谊路、锅炉厂路、经六路、经五路、裕华路。
2.1.3计划工期:546日历天。
2.1.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2.2 招标范围:经查勘现场,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审定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3标段划分:3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1)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与投标);
(2)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严重失信名单)http://zfcxjst.hebe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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