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三峡集团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风机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采购人长江三峡集团福建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对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风机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本项目合同签订人为福清海峡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发布采购公告。
2.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福清兴化湾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以下简称兴化湾一期项目)位于福清市沙埔镇牛头尾西北侧,总装机容量为77.4MW,安装8个厂家共14台风机,即: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台TZ5000/153风机、中船重工(重庆)海装风电设备有限公司2台H128-5.0MW风机、湘电风能有限公司1台XE140-5000风机、明阳智慧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台Myse5.0-155风机、江苏金风科技有限公司2台GW154/6700风机、GE Wind France S.A.S 3台Haliade150-6MW风机、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1台SWT-6.0-154DD风机和东方电气风电有限公司1台DEW-G5000风机,兴化湾一期项目于2018年8月全容量并网。
2.2 采购范围及内容
对兴化湾一期项目14台风机分批进行消防系统采购及安装(已出质保期风机优先改造),灭火装置和报警装置的安装地点、数量和灭火介质、信号反馈等应满足《风电场设计防火规范》 (NB31089-2016)、《风力发电机组防火技术规程》(CECS 391-2014) 要求,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编制消防系统方案示意图
根据8种机型和火灾防控重点编制完整的自动消防系统方案示意图,示意图上至少包含火灾探测器、报警装置、灭火装置、消防控制器、通信设备等主要组件,能清晰反映系统运行原理。
(2)火灾探测器
针对各机型风机易着火部位设置多个感温感烟探测装置,机舱、箱变、塔基、环网柜等主要位置应设置不少于2个感温感烟探测装置,探测范围覆盖机舱、箱变和塔基(变流柜、高压柜等)。主要探测位置,至少安装两种独立的灭火探测器(其中一种为温感探测器)。
(3)灭火装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