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健康体检项目项目公告
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健康体检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健康体检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项目名称:重庆水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健康体检项目。
2.2 服务内容:
集团本部现有涉及体检的人员129人,其中:在职领导8人、在职职工83人、退休人员38人。各类职工的体检标准费用详见“第五章
一、体检对象标准费用”。最终根据实际人数据实结算。
预计在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健康体检,采取统一确定体检项目的形式,员工自行到医院进行健康体检,置必检项目及自选项目,员工完成所有必检项目后,可自主选择其他体检项目。
2.3服务有效期:合同签订后一年内(具体执行时间由比选人决定)。
2.4体检范围与服务要求: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2 投标人须为综合性医院或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专业体检机构,具有提供相关服务的场地和人员。(提供《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注:【1】《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因投标人《营业执照》的发证机关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所要求的命名规则不一致,若出现《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与《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不一致的,投标人应自行承诺或说明其相关性,承诺或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2】专业体检机构: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无法标注投标人为专业体检机构,投标人自行承诺或说明其为专业体检机构即可,承诺或说明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
3.3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同类体检服务业绩1个(以合同签订时间或甲方证明材料中注明实施时间为准)。业绩要求承担过95人(含)以上或合同价格为15万元以上的类似体检服务。(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或以该合同甲方提供的证明材料中注明的实施时间为准)
3.4 投标人应持续经营3年以上,无相关不良体检事件发生,无严重违约及项目质量问题,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情形。(提供承诺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章,格式自拟)
3.5 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
(4)项内容提供承诺(承诺书提供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鲜公章,格式自理):
注:信誉要求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