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营口市新华路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已经由营口市行政审批局·以营行审【2024】79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营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营口市新华路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及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标段名称:营口市新华路泵站汇水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勘察设计
2.2建设地点:营口市市区
2.3项目规模及建设内容:建设清华路、镜湖西路、青花大街、智胜街、智发街、东海大街、新华路排水管线共计22550米,拆除并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78755米,新华路泵站进水管改造,并拆除用于封堵的法兰盲板及附属设施;购置智能化终端监测感知设备。
2.4服务期限:10日历日内完成勘察及初步设计的编制工作,取得初步设计批复后10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纸设计工作。(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5招标范围:服务内容包括工程的地质勘察、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施工阶段的变更等全过程勘察设计及相关服务。
2.6质量标准:满足现行国家相关规范标准要求。
2.7项目总投资:15561.32万元
2.8本标段合同估算价:237.00万元。
2.9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0000.00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市政行业甲级(设计行业资质)资质】或者【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甲级(设计行业资质)资质】或者(【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资质】并且【市政行业(排水工程)甲级(设计专业资质)资质】)}并且{【工程勘察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分项)岩土工程勘察甲级】};
3.2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时需提交联合体协议作为要件之一,联合体协议中要载明联合体投标代表的牵头人,并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