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宁晋县行政审批局以关于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宁审批投资审字[202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宁晋经济开发区(大曹庄管理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2.1.1 项目名称:宁晋经济开发区(西城工业园)污水集中处理厂改扩建工程—1#泵站除氟工程项目监理2.1.2 建设地点:宁晋经济开发区洨河路以北、西华路以西和天宝街与西仓路交叉口西北角1号泵站北侧;2.1.3 建设规模:项目总占地49913.96平方米(其中污水处理厂扩建工程新增占地44227.10平方米,1号泵站预处理新增占地5686.86平方米)。改造现状多级AO系统、纤维转盘滤池等建构筑物单体;新建自活性深床滤池、脱水机房等建、构筑物单体,同时配套购置安装潜水提升泵、曝气风机、脱水机等设备;新建园区配套设施。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355.23平方米。污水处理厂扩容规模为3万吨/天;1号泵站预处理规模2万吨/天;2.1.4 监理服务期限:自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工程缺陷责任期满后止;2.1.5 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2.1.6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项目工程准备阶段、设备购置安装阶段、施工阶段、验收阶段、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
3.1.3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按照监理工程师和监理人员配备比例符合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文件规定配备,监理人员≥6人(含总监理工程师),其中监理工程师不得少于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