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第1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已由饶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的可研报告批复》、《饶阳县行政审批局关于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概算)批复》,饶行审审批【2023】120号、饶行审审批【2024】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国债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饶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2.1.2招标编号:SK【招】2024238-2
(1);2.1.3主要建设内容:项目对诗经大街(平安路-永安路)、永安路(诗经大街-铁路涵洞)和思源街(永安路-北大堤)进行排水防涝能力提升,新建雨水管网9000米、污水管网6500米、供水管网1500米,并配套道路硬化24000平方米、便道恢复22200平方米;2.1.4建设地点:饶阳县诗经大街(平安路-永安路)、永安路(诗经大街-铁路涵洞)和思源街(永安路-滹沱河南大堤);2.1.5标段划分:2个标段,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第1标段:诗经大街(丰收路-平安西路)、诗经大街(丰收路-开放路)、诗经大街(科技路-开放路);饶阳经济开发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施工第2标段:思源街、诗经大街(永安路-科技路)、永安路(安宁街-思源街)、永安路(思源街-铁路涵洞);2.1.6计划工期:10个月;2.1.7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第1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处于禁止或限制投标期(以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查询名单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