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黔西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贞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贞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已由 黔西南州农业农村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关于对贞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州农复[2024]19号)、2404-522325-04-05-390563批文名称、文号、项目代码)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贞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资金和县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 按批复文件要求,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贞丰县中、北部,涉及双峰、珉谷、永丰、小屯共三个街道一个镇14个行政村29个组。
2.2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区总面积12227.46亩,现状耕地面积12116.09亩(其中:水田面积8076.33亩,旱地面积4039.76亩);涉及两区面积9136.97亩;涉及永久基本农田面积10603.60亩。建成高标准农田面积12116.09亩(其中:新建高标面积4069.87亩,改造提升高标面积8046.22亩);建成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500亩(管道输水灌溉)。进出平衡面积111.36(其中:水田面积52.43亩,旱地面积58.93).
2.3总投资额:总投资2738.37万元,本标段投资额2248.18万元;
2.4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文件、设计施工图纸及设计技术要求等文件所示全部内容;
2.6标段划分: / ;(说明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合同估算价、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3.4 凡贵州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或其他官方网站公布限制参加水利工程投标且期限未满的单位,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