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污水处理系统扩容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港区污水处理系统扩容项目,招标人为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招标范围2.1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招标范围包括该项目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技术人员培训及质保期服务等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2.2 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制造;甲方通知开工后2个月内完成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验收合格(所有材料、相应文件及技术资料经验收合格交付招标人投入使用的期限)。
2.3交货地点:唐山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指定地点(36#-40#泊位和K区通用散货泊位区域)。
2.4 质量标准:符合招标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企业法人资格,同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 项污水处理系统安装或改造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和现场实物使用照片)。
3.1.3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需提供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度经具有相应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