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器管招投标)海南省临高县抱美一中型水库改扩建项目(征地移民交通道路、防护工程、库底清理)招标公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海南省)
海南省临高县抱美一中型水库改扩建项目(征地移民交通道路、防护工程、库底清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省临高县抱美一中型水库改扩建项目(征地移民交通道路、防护工程、库底清理)以琼水审批〔2024]2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临高县水务项目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占比:1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海南省临高县抱美一中型水库改扩建项目(征地移民交通道路、防护工程、库底清理)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海南省临高县抱美一中型水库改扩建项目(征地移民交通道路、防护工程、库底清理):
2.1 建设地点: 海南省临高县
2.2 建设内容及规模: 水库改扩建后规模为:正常蓄水位50.00米,死水位45.00 米,汛期防洪限制水位48.00米,设计洪水位53.80米,校核洪水位60.28米;水库总库容2320万立方米,死库容135万立方米,防洪库容1280万立方米,兴利库容620 万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增至1260千瓦。工程设计水平年多年平均灌溉供水量为 1340万立方米。
2.3 计划工期: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730 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 施工总承包(具体以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招标控制价(元): 15369402.42
2.6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2.7 应用bim技术: 不应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海南省临高县抱美一中型水库改扩建项目(征地移民交通道路、防护工程、库底清理):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以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级)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 (详见招标要求)执业资格且在投标人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