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南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验收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和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验收已由邢台市南和区行政审批局以南行审立项字【2022】11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债券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邢台市南和区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验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邢台市南和区区域范围内
2、项目性质:验收服务
3、标段划分:2个标段,其中一标段:管网铺设及道路硬化(史召乡白庄、北高
一、北高
二、北高
三、北高
四、北高五村、李牌、胡佃、贾宋镇北徐庄、北杨庄、程牌、豆牌、韩牌、冀牌、李牌、田庄、唐庄、韩村、郄村、贾宋镇岳村、兰营、宁营、梁营、刘营)二标段:管网铺设及道路硬化(郝桥镇东徐庄、梁庄;张街、肖庄、南头;河郭镇南豆、郭牌;阎里乡杨庄、聂庄、贾宋镇东贾郭、西贾郭、北里庄、西樊屯、康屯、杨屯、牛屯、吴屯;和阳镇西东韩、左李召、王庄、三思镇淮庄、东大、西大、里首、辛村、东北部、东南部、西北部、西南部);污水处理站建设(张街、南头)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至本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
5、质量标准:合格
2.2 招标范围:项目竣工验收阶段及项目缺陷责任期工程验收服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监理综合资质或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须取得国家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专业以注册证书载明的专业为准,须提供总监理工程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信用中国(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的不良记录有明确的处罚结果,依据结果执行;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或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投标)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10-23 00:00:00至 2024-10-29 23:59: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邢台市南和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或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