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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22 数据编号: 6792675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河北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服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已由沧东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沧东经发投字[2024]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沧县沧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00%,招标人为沧县沧东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 工程名称: 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监理服务2.2 建设地点: 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
2.3 资金来源: 专项债券和地方财政配套资金。
2.4 招标上限:166.568万元2.5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沧县沧东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升改造建设项目,在对原有构筑物拆除、利旧和改造的基础上,建设内容如下:新增污泥脱水及加药间;新建一座处理能力为10000m3/d的生化池新建两座处理能力为20000m3/d的预处理反应池,分别为酸碱中和沉淀池、铁碳微电解反应池;扩建粗格集水池、细格栅旋流除砂池;新建交配电室、事故池、危废间、臭氧设备间、臭氧氧化池、污泥浓缩池、除臭系统、液氧站初期雨水收集池及中水回用池等建构筑物;配套建设DN500的污水管网1400米等附属设施。项目建成后,总体规模达到20000m3/d。
2.6 标段划分:无2.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合格标准。
2.8监理周期: 自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9资金来源:已落实2.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设备安装及保修期阶段的监理。全部工程及保证本工程竣工验收完成的全部工程的监理服务,包括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组织协调、信息及资料管理、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等及保修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监理完成后并移交完整的监理资料。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3.1 投标人必须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3.2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3.3 本项目人员要求:本工程项目的监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 8 人(其中总监理工程师 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至少3 人,其他为监理员)。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毕业证(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1 人;专业监理工程师须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毕业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至少 3 人:要求具有电气工程专业 1 人;暖通或给排水工程专业 1 人;土建工程专业 1 人;监理员须具有全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或省级监理业务培训合格证(注册单位必须为投标人,提供近期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3.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履行 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3.6 投标人必须未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 收违法失信主体、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网上公示页(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记录,则不允许参加本项目招标 活动,(以开标当天现场查询为准);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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