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于田县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TCGD-GK-2024-104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于田县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0746000
最高限价(元):10746000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于田县县城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项目-设备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1074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餐厨垃圾处理设施一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60日历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将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具有有效经年检合格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开标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本单位缴纳的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7月-2024年09月)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费凭证,新成立不足三个月的公司以实际发生的为准);
(4)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2021-2023)任意年度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新成立公司可不提供);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近三个月(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7月-2024年09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需含增值税、印花税等税种;如当月无需缴税需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
(6)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尚在处罚期内的);“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受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企业将拒绝其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7)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3日至2024年11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