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濮阳市石化路(濮瑞路-华安中路)雨污水分流项目—排水设施工程EPC(二次)招标公告
濮阳市石化路(濮瑞路-华安中路)雨污水分流项目—排水设施工程EPC(二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濮阳市石化路(濮瑞路-华安中路)雨污水分流项目—排水设施工程EPC(二次)已由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濮开经发【2022】10号;濮开经发【2021】137号)批准建设,项目编码:2212-410900-04-01-419718,前期工作已完成,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濮阳经济技术开发区规划建设和应急管理局,现委托河南正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濮阳市石化路(濮瑞路-华安中路)雨污水分流项目—排水设施工程EPC(二次);
2、招标编号:JYSG20240812-01
3、工程地点:濮阳市石化路(濮瑞路-华安中路)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总投资规模:约5500万元
6、建设内容及规模:石化路(濮瑞路-华安中路)雨污水分流项目—排水设施工程,路中全长3845米。
7、招标范围: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技术咨询服务,雨污分流、排水、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8、工 期:360日历天;
9、质量要求:合格;
10、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备①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③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①”“②”“③”投标人可同时具备,也可为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为牵头人的联合体,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3家;
2、拟派项目勘察负责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3、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不得有在建工程项目,直至本项目结束不得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前120天内,有在其他工程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任职变更事项的应在投标文件中说明,并提供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出具拟派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5、拟派施工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6、拟派施工员、质检员或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预算员(造价员或造价师)须具有有效的岗位证书或执业资格证书,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安全员可与安全员为同一人),均具有在本单位已缴纳的社会保险(以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网上查询截图为准);
7、投标人须提交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企业成立时间提供相应年度报表);
8、2021年01月01日以来企业(如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方提供均可)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须提供合同、中标通知书、与中标通知书一致的中标公示网页截图和查询网址,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9、依据法〔2016〕285号文规定,凡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将拒绝其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企业(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被授权委托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提供查询结果,查询日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